前陣子寫了一篇“為什麼公投題目很重要?”現在放上來有點晚了,不過大家還是加減看看吧。
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,相信現在停建核四已經是民意所趨了,但是我們仍然要持續關注這個議題,為什麼呢? 因為狡詐的政府很可能會在公投的題目上動手腳,導致整個結果是豬羊變色!
問題出在2003年制定的「公民投票法」,其中第30條如下:
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,投票人數達全國、直轄市、縣 (市)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,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即為通過。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均為否決。
所以說,有投票權的人如果有一半的人沒有投票,那麼公投就算"否決"了!
如果投票人數達到法定門檻,那就沒有問題,有問題的是如果人數不夠的話,我們完全沒有機會再來一次。
我們回過頭來看看現在的公投題目
國民黨版:「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?」
在野共識版:「你是否贊成續建核四?」
看出來了嗎?
如果是「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?」
一旦投票人數未達標準就被否決,那麼結果就是「你不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」
然後核四繼續蓋
如果是「你是否贊成續建核四?」
一旦投票人數未達標準就被否決,那麼結果就是「你不贊成續建核四」
然後核四停工
差很多吧!
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在不想要公投,希望核四直接停建,因為現在的政府不可信。